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虾公岩水库分库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编制《虾公岩水库分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信息公告公示调查是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重要方式方法之一。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及调查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虾公岩水库分库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原水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虾公岩水库,位于石马河二级支流虾公岩水上游,集雨面积15.7k㎡。上游有1座小(2)型水库——企洞水库(集雨面积1.53k㎡,占虾公岩水库全流域集雨面积9.75%)。本项目通过在水库水域内筑坝,将虾公岩水库分隔为上下库,将原有的主要污染源全部分隔在上库集水范围内,保障下库的水质安全;同时通过建设上库至水库下游的泄洪通道,确保50年一遇洪水标准工况下,上库的来水不进入下库。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生态隔离工程:主坝294m,主坝最大坝高21.5m;1#副坝 247m,坝高15.8m;2#副坝63m,坝高8m; 3#副坝22m,坝高6m;4#副坝55m,坝高5m;
②库区扩挖工程:库区开挖土料共13.09万m³;
③控泄转输工程:进水接驳口一座;隧洞洞径DN2600,隧洞总长350m,工作井2座,接收井2座,3×2m明挖钢筋混凝土箱涵145m。
二、征求意见对象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对象主要为本项目的直接及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工程影响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工程影响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受工程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当地居民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认知情况;
2、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3、工程实施是否影响到公众利益,有何建议及诉求;
4、工程实施引发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5、对本工程实施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四、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报告编制单位。
五、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6日至3月14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滨湖路南段2号江库联网工程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80168364
邮箱:773870394@qq.com
七、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13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6877223
邮箱:liuhq@swpdi.com
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原水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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